欠款人是香港居民该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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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与香港人的经济纠纷原则上按涉外案件处理,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但因为我国部分地区经济发达,法院审理水平高,最高人民法院允许部分基层法院一审审理涉外案件,要看你所在的基层法院是否在清单上。2、第二个问题涉及内地法院判决能否在香港得到承认和执行,恭喜你,最高法院刚刚公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今年8月1日实施。这个文件很长,你可以在网上看。3、第三个问题就是所谓的边控措施,今年刚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可以采取限制出境的手段来对抗不履行判决的人。具体手段当然不是把他关起来,而是扣押他的出入境证件,这样他就无法出境了。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香港人欠钱不还去哪里的法院起诉的解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港澳:

1999年1月1,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在深圳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司法文书的安排》。又如,1999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深圳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之间,于1998年签署《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的安排》;1999年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6年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区政府之间于2001年签署《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和委托调取证据的安排》;2006年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生效判决的安排》;2007年10月30日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并约定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

而在区际司法救助、区际文书认证、区际儿童收养、区际抚(扶)养费追索、区际返还被诱拐儿童等方面尚未启动磋商签约程序。

针对台湾: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199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及2009年4月对该规定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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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寻薇公子的头像
    寻薇公子 2025年09月23日

    我是海明号的签约作者“寻薇公子”

  • 寻薇公子
    寻薇公子 2025年09月2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欠款人是香港居民该如何起诉”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欠款人是香港居民该如何起诉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寻薇公子
    用户092305 2025年09月23日

    文章不错《欠款人是香港居民该如何起诉》内容很有帮助